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是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机构之一。是以学校女教职工为主要工作、服务对象,根据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开展工作,是女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代表者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、自爱、自强、自立精神,积极做好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,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。
二、督促、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、法规,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,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。
三、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。
四、深入调查研究,了解女教职工情况,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,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五、加强对女工干部的培训,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,推进女教职工工作。
六、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,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。
七、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;
八、完成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